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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律师:女孩未婚先孕流产后男友又提分手,女孩索赔获准

发布于 2013年06月20日

[摘要]南京婚姻律师:女孩未婚先孕流产后男友又提分手,女孩索赔获准。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女孩未婚先孕流产后男友又提分手,女孩索赔获准。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2003年底,沈丽艳与韩骐相识恋爱,后因沈丽艳未婚先孕,2004年3月在社区治调会的督促及调解下,沈丽艳到医院做引产手术,韩骐支付465.8元医疗费。2004年4月,沈丽艳在得知韩骐要终止恋爱关系后,要求韩骐赔偿1万元遭到拒绝双方又到治调会协商。同年4月,沈丽艳在街上拦住韩骐,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沈丽艳因引产手术后虚弱,情绪又较激动,晕倒在地,被其亲属送至县医院治疗,韩骐支付医疗费350元沈丽艳因神经性呕吐到医院住院治疗。2004年6月,沈丽艳又因反应性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先后在医院住院治疗。

法庭上,沈丽艳要求判令韩骐赔偿其各种治疗费用2.5万元,而被告韩骐则认为沈丽艳怀孕与其没有关系,沈丽艳患病与引产、争吵也没有关系,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结论为,沈丽艳反应性精神病与争吵呕气、中期引产有直接因果关系。据此,法院判决,韩骐赔偿沈丽艳经济损失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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