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是调剂余缺、发挥物使用价值的最佳形式。
中国法院网讯 企业注销导致职工下岗,却未支付职工相应的待岗工资和失业赔偿金,职工的权益如何维护?9月14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注销企业的股东承担责任,向职工支付相应的补偿。
2011年1月4日与同年2月17日,上海三民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民汽车)与上海热鹏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鹏模具)签订两份《模具制作合同》,合同分别对模具材料、型号、价格,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约定,合同订立生效,三民汽车支付定金50%,模具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加工款50%。
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均负有给付义务。关于两个给付义务的关系,两大法系先后确认,二者并非独立存在、分别予以强制的,而是具有牵连性。牵连性的承认进而影响了合同法中若干具体规则的设计。国内民法学界对于牵连性问题尚无较为细致的探讨,因此对牵连性的含义及诸表现形式进行研究仍有必要。
韦用文律师2001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大型企业广西建行、华安保险总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工作长达8年,曾担任华安保险总公司合规部合规管理室主任,深入了解不同企业内部职能设置、业务运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在企业的制度制订完善、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稳健、有效经营,保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依据《保险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上海A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系由甲、乙、丙三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甲乙丙均任董事。2010年,某著名风投险投资公司溢价入股,董事会成员变更为五人,即甲、乙、丙以及VC委派的二人。其中丙(上海户籍)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问:1、房子还在供房中,人死了,房子还在,请问还需要进行月供吗?如果要,谁来月供? 2、房子还在供房中,人在,房子塌了,请问需要继续还月供吗? 3、房子不在了,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向哪里索赔吗?
全景网5月24日讯 近日,洪女士向“全景金融投诉台”反映,她在“去哪儿网”购买的航空意外险(简称:航意险)无法指定受益人,而且没有纸质保单或电子保单寄给她。全景网进行调查后发现,航意险无法指定受益人以及无保单似乎是保险行业的普遍现象,而这种做法属于保险公司霸王条款,从法律上来说,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简介:韦用文律师2001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大型企业广西建行、华安保险总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工作长达8年,曾担任华安保险总公司合规部合规管理室主任,深入了解不同企业内部职能设置、业务运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在企业的制度制订完善、诉讼、法律风险管理和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有深刻体会和独到见解,拥有丰富的企业法律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