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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刑事辩护律师提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于 2016年08月25日

[摘要]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王海洋律师及其他成员律师均毕业于北京知名法律院校。王海洋律师自执业以来,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成功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上百起,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中,在多宗刑事案件中,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取得法院判处缓刑的良好效果,甚至在有些案件,为当事人成功办理了不予批捕,免于刑事处罚的效果。
提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应注意的问题

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王海洋律师及其他成员律师均毕业于北京知名法律院校。王海洋律师自执业以来,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成功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上百起,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中,在多宗刑事案件中,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取得法院判处缓刑的良好效果,甚至在有些案件,为当事人成功办理了不予批捕,免于刑事处罚的效果。王律师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极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1)起诉要符合起诉条件。

的条件有4项,即:原告人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告人(以全部或部分刑事被告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请求的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9条)。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未得到被偿。
根据《刑法》第60条的规定,司法机关在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前,犯罪分子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