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陕西省住建厅转发了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并结合陕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实际情况,就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此次换证范围包括:注册地在陕西省且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核发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核发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以及同时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超过有效期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可申请换证;2015年11月1日之后有效期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直接申请换证。
凡注册我省的所有建筑业企业提出换证申请前,应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建筑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端,采集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现有“四类人员”和工程业绩信息,点击“上报”后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各市、直管县住建部门。驻陕央企及其下一层级建筑业企业(住建部许可资质除外)、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省直各部门直属企业的换证材料直接报送省住建厅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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