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包装上印着的生产日期是“MFG.090615”,看上去好像是“2009年6月15日”,而实际上却是“2015年6月9日”。随着鞍山市场上进口食品的增多,眼下由于日期标注方式不同导致的纠纷也不少,目前在进口食品类纠纷中,有三成左右是因看不懂生产日期引发的。
15日晚,铁东区市民王女士在家附近一便利店购买了一瓶进口苹果汁。回家后她发现,果汁外包装上都是看不懂的泰文,虽然瓶身下部贴的白色中文标签上标注了果汁品牌、原产地、配料及国内经销商等信息,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两栏写着:见包装,瓶盖上则用英文字母喷码“MFG.090615”。MFG正是生产日期的英文缩写,王女士认为这瓶饮料是2009年6月15日生产的,随即将商家投诉到市消协。
经过消协调查,商家却是无辜的。据了解,国内生产日期是按年、月、日顺序标注的,而部分国家则是按日、月、年的顺序标注。因此,王女士购买的果汁实际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6月9日。此外,果汁瓶盖上一组“EXP.090616”的喷码则是截止日期,也就是说这瓶饮料到明年6月9日才到期,并非过期食品。
针对上述案例,云汇淘进口综合商城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除了留意生产日期外,还要查看食品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只有货证相符,才能证明该食品是真正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