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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律师事务所提示您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于 2015年09月28日

[摘要]广州南沙律师事务所提示您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四种,下面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讲解这四种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提示您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四种,下面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讲解这四种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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