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2P借贷服务平台,伴随着行业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行业监管也被提上日程。
P2P借贷服务平台,伴随着行业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行业监管也被提上日程。
行业风险几何
在探讨监管之前,讨论P2P借贷服务行业存在哪些风险,显得尤为必要。根据分析,P2P行业可能存在八大风险,而其中四大显得尤为突出。 首先就是非法集资的风险。近年来兴起的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与“非法集资”一词有着较为紧密的关联,如P2P、众筹等模式,往往以“非法集资”来划定经营底线。
P2P借贷平台可以通过规范资金池、避免阴阳合同、不进行自融等方面加强,避免非法集资嫌疑。
行业第二大风险在于信贷技术风险。我国的小额信贷业务本身开展得并不充分,技术和人才储备有限,加上征信数据缺失、诚信环境不佳,对P2P借贷平台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造成较大的压力。
第三方面则是无序竞争风险,由于去年以来P2P借贷平台数量急速增加,这会导致平台的目标客户重叠。其中风险主要体现在重复借贷和恶意竞价上。
第四方面则是管理风险,一些不合格的借款人通过专业人士包装称自己为“合格”借款人,容易引发“骗贷”风险,这就要求P2P平台加强内部管理。
随着P2P平台数量的增加,不同的模式也在不断出现,其中一项就是和金融机构合作。
三大方面监管设定
面对P2P行业的风险点,监管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来自监管层、行业从业者,包括专家等对行业准入门槛、资金安全以及合格投资者的监管提出建议。
第一个层面,现有法下对金融犯罪的最低底线的限制界定,应该构成对P2P网站平台监管的上限。在这个界限下,金融监管者要把握的只是两个因素:一个因素是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另一个因素是对所谓的投资者进行合理保护。
监管重点应该是三点,第一点应该有一个准入门槛,它的意义是杜绝欺诈;第二个层面是关于资金的监管;第三个层面则是投资者的教育。
目前P2P借贷服务行业里出现的最直接的风险就是虚构交易及资金挪用,还有就是所谓的自融,相当于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对于资金的监管,监管层至少要把进和出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卡住,这就能很好地避免非法挪用资金的可能性。
此外就是投资人的权益保护问题,其中涉及到的除了平台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和增加透明度之外,“合格投资人”这一概念也被提出。
从业界而言,一直探讨建立合格的投资人制度:什么样的投资人能够进入市场,能够参与P2P的投资,是否具备风险识别的能力,同时也要思考,如果设立这样一个制度是否会损害不合格投资人的投资机会。这应该都是对投资人进行教育,是一种概念而不是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