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服装企业、流程优化管理:订单由总经理审批后签约确立
第五章签约
联系电话:0757-22919736,第十二条 由总经理审批后,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章订单变更或修订
第十三条本企业因下列情况导致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时,应提出变更。
1.由于制程、备料等原因而不能依合约指定日期与或数量交货时,生产部应即刻以联络单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取得谅解后,通知工厂可以延迟出货。
2.由于不能达到规格要求,而欲采取降级、特批允收时,业务员应依据内部决议与客户协商,获得同意后业务员通知生产部。 +
3.由于不能达到规格要求,或因生产需要而做工程变更时,业务员应就工程变更需求寻求客户的同意,并填写订单变更通知书。
第十四条对客户方要求修订或变更订单的情况,佛山服装企业由业务部审查变更内容,变更内容一般包括交货日期、交货数量(增或减)、交货方式、标示/唛头、机种、订单终止或取消、规格、验证方法与检验水平等。
1.客户方要求变更,需提交订单变更通知书通知生产部。
2.客户方要求变更,如变更内容牵涉产品规格、外围要求时,业务员应先与设计部讨论,确定可接受时由设计部人员签发《规格变更书》,由文管中心发文至各部门,确认变更事项。
3.各相关部门就客户方要求变更事项,审核其对生产、质量与成本的影响。
4.业务部接到各部门对客户方要求变更审查意见后,整理、分析与决定是否允许变更。必要时召开订单变更审查会议,与各部门达成共识,若仍有争议,呈报总经理裁决。
5.订单变更与处理事宜佛山服装企业,经确定并同意后执行,有关补偿问题由业务员与客户协商处理。
第七章订单资料管理
第十五条签订或确认后的有效订单,由业务部按客户类别、合同(订单)号排序归档。
第十六条合同(订单)的正本统一保存在资料室,订单变更的资料视为订单保管。
第十七条合同(订单)为机密资料,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带出业务部。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且结案后的次年年底,订单资料经业务部整理后,移交总经办资料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