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乌鲁木齐鑫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新疆劳务派遣,新疆人才派遣公司,乌鲁木齐人力资源服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资料

乌鲁木齐鑫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991*******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暂无
移动电话:
1331*******
电子邮箱:
***151rc@163.com***

孕期可以辞退女职工吗

发布于 2020年03月20日

[摘要]孕期可以辞退女职工吗 新疆人才派遣公司了解到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孕期可以辞退女职工吗
    了解到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1992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已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对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但是,对法律法规关于女工权益保护的规定应当正确全面理解。《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独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也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我们将以质量第一,顾客至上,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来为您提供满意的,我们真诚的欢迎您来视察,希望我们有良好的合作机会,共同创造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