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哪些情况下我们借出的钱,法律不会帮忙讨回来呢?今天,就给大家讲讲这些借钱时你必须注意的情况。
情况一:放高利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率约定超过36%,即使当事人自愿给付,法院也不会支持该部分利息的给付。
情况二:诉讼时效超了的
对于借款纠纷,国家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这并不是说从借款开始算两年,而是从你发现对方不还钱开始算,两年为期。如果过了两年你并没有去要求借款人还款,那么法律也不再保护你讨债的权利。
情况三:强制胁迫对方写下借条的
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威胁别人写出的借条,法院是不予承认的。《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情况四:借款给未成年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根据这一条,未成年人借款是无效的,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他们的父母身上。
情况五:没合同的民间借贷
这种借贷行为有着很高的风险,如果对方跑了,你手上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借过钱的。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无法维护你的权益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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