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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袋反传销消息——安徽省省长回复16条网友留言

发布于 2013年05月13日

[摘要]麻袋反传销消息——安徽省省长回复16条网友留言 关键词:安徽反传销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王甲)近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代省长的留言作出回复。反传销,求助热线:*** ***
麻袋消息——安徽省省长回复16条网友留言
关键词: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王甲)近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代省长的留言作出回复,共计16条。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肥西三中教师魏XX在社会上和人合办辅导学校,名字叫龙腾文化补习学校,由魏的家属在那管理,魏恩文在三中招生,尽然和肥西三中争生源,公然在三中大门处贴高三艺术文化课招生广告,整天不好好上课,就寻思怎样把学生劝到其开的补习学校,象这样拿着国家工资,占有肥西三中资源,又来挖肥西三中墙角,公办中学有这样的老师怎能搞好教学,家长怎么能放心,还有董XX和张X俩个在外开家教辅导班,希望领导亲自过问并查处!调查真像!不要应付,这是事实!期待合情合理的处理结果,给家长一个放心的回答!不然感觉孩子在这些老师班,就有一种感觉,多花钱给这些老师,孩子才得到照顾!寒心啦!

  答复意见:

我厅高度重视,责成合肥市教育局和肥西县教育局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经深入调查了解,并采取个别座谈等方式调查核实,现将核查情况函告如下: 署名“汪文忠”的举报信,并非汪文忠本人,属借他人之名举报。龙腾文化艺术学校是肥西县教育局批准的民办短培补习学校,举办人为周雅丽。肥西三中魏恩文老师之妻张荣在学校打工,魏恩文老师没有参与龙腾文化艺术学校的任何工作。肥西三中张俊、董双领老师没有在外办家教辅导班的现象。

  【网民留言】

在美丽的温泉之乡庐江,有这样一个事业单位:在这里国家劳动法一无用处,单位员工被迫 每天上16个小时班,(从早上8;00到半夜12;00)剩下八小时睡觉时间也要开机随时待命。如 此高的劳动强度导致大部分员工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来精神正常的变得精神失常,本来身 体健康的变得病魔缠身,本来年纪轻轻的变得老态龙钟,本来家庭和睦的变得妻离子散。请问省 长大人,我们一月拿共产党2000多元的工资,也不能这么被剥削吧!农民工被欺负了有人关注,事 业单位员工就不是人吗?在此对庐江县国土资源局的管理制度表示极度不满和愤恨,因为超强的劳 动强度并没有把单位的事情做好,还屡屡受批,这说明领导做事无章法,乱干一通。希望领导能重 视此事,为广大职工考略。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庐江县国土资源局员工节假日加班和晚上加班情况在一段时期确实存在。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庐江县国土面积大(总面积2343.7平方公里),矿产资源丰富,随着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日益严格,很多业务要求更加具体和规范,因此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承担的管理任务比较繁重。另一方面,庐江县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编制较少,遇到急办事项,则需要加班。 针对这一现象,庐江县委、县政府已着手研究解决办法。下一步,计划一是通过“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将一部分专项工作任务交由中介机构承担,减轻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量;二是拟调剂增补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待增补人员全部到位,县国土资源局员工长期加班情况可望得到缓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 我是一名安徽人在深圳,最近身边有一位朋友被骗去合肥从事传销行业,深感苦恼,不知如何帮他,他们号称这个行业是安徽乃至国家xx领导人支持的,他们是骗人到安徽消费,帮助安徽从税收,经济的。我很惊讶,在网上用安徽合肥搜索,一搜吓一跳,原来网上只要用安徽合肥搜索,关键词出来的就是传销,身为安徽人,我感到羞耻。请您管管吧!把这个赶出安徽吧!这样会让更多的人不敢去合肥,合肥的名片难道是传销吗?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家乡的关注。一直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和合肥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打击和取缔非法传销,今年1月初,李斌省长针对我市打击非法传销情况作出重要批示。根据省长批示精神,市委书记吴存荣和市长张庆军立即责成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活动。1月17日至3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99人次,取缔传销窝点439处,教育驱散一般传销人员1304人,解救被骗群众5人,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01人,刑拘9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12人,形成了对传销犯罪分子的震慑态势。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一是合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前者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主要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打、防、控、管”各项措施。后者对房屋租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屋的业主予以惩罚,从源头上铲除传销活动滋生的土壤。二是市工商局、公安局、房地产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的通告》。并将通告广泛张贴于传销多发、易发小区和流动人口流量较大的车站出入口,震慑传销头目和骨干,劝返传销人员。三是不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四是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铲除传销组织的人员链、资金链,实施有效精准打击。五是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两委两所”作用,立足基层,夯实基础,着力在构建打击传销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体系上下功夫。

网友,若有你朋友的相关信息或有关我市非法外销活动的线索,欢迎致电合肥市工商局打传办举报(电话:65602687),一经查实,将严厉打击。

  【网民留言】

一、阜南七小三年级的老师在班里利用职务便利,直接面对学生兜售封面印有“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美术出版社”的教辅材料《金质课堂作业本》,包括语文和数学,每册定价封底印有“17.80元”。令人可气的是:每当老师向学生兜售过劣质、来路不明的教辅材料后,一旦有任何的动静,诸如有人反映,有人来查等情况,这些作案老师们就向学生交待已买过的教辅材料不要再装书包里再带到学校教室里了;如遇情况紧急、严峻,作案老师们则迅既将学生已买过的教辅材料直接统一收集起来,打包装进袋子里,进行转移当废纸废品破烂而给出卖处理掉,以灭失罪证,昭示清白。出卖处理掉后而落得的钱财仍有自己所得,这种 “本本得利”,稳赚不折的生意何乐而不为呢?可见,这些作案老师们对自己班里的学生面对面、手把手传授“老鹰捉小鸡”的游戏规则,很有内在价值。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生意价值要 “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且要从 “娃娃抓起”。作案老师们真是别出匠心,用心良苦呀!实在令人钦佩!现临近放寒假了,老师又向学生兜售印制版《寒假作业》了,包括语文和数学,每册直接向学生索要7.50元。阜南一小二年级的有些老师在班里教唆本班学生,然后让学生带话、传话给家长:必须到本校外周边附近指定的图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学业测评试卷等,这些不违反师德从业规范吗?不违反教育政策规定吗?

二、在9月1日开学时,阜南一小给我们人手发了份《致家长的一封信》,信的内容用些套话、官话,罗列几条学生装的好处,最后要求我们家长签字订下来。学生装问题,都是我们家长在不明白、不知怎么回事的情况下签的字,不知他们这葫芦里卖的是啥药?过几天就让孩子传达给家长说,老师要让交75元校服费,交过后,也不留给家长任何条据手续什么的,等再过几天以后,校服装进孩子的书包里被带了回来,孩子在这中间简直成了二传手、他们校方渔利的天然工具。校服拿回伸开一看生产商是:广州森仕时装阜阳有限公司,地址是:阜南县工业园区府前东路南侧,电话:0558—6768679。很显然阜南一小与阜南县工业园区的这家广州森仕时装有限公司进行了联手,其间利用纯洁天真的小学生为其制校服来做幌子是他们的真实要义,进行肮脏的商业交易才是他们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确切目的。对于需不需要校服,只要稍加一想:校服校服,学生每天进校上学都必须穿校服吗?如是的话,那夏天怎么办?冬天怎么办?暑假了怎么办?寒假了怎么办?如是的话,春装、夏装、秋装、冬装的校服都得要订制,就不只是像这眼前这样的单薄的一套了,而且面料差的在标识牌上连面料成份配比的字眼也没有。愚蠢可见一斑,路人皆知的事情,还发什么《致家长的一封信》。请问以上所述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规范办学吗?政府部门没有责任吗?

三、阜南一小和阜南四小,擅自利用学生家长留下来的手机号码信息与阜南县移动公司进行校商勾结、串通,实行手机 “校讯通”,建立所谓的“家长与学校沟通的平台”,牟取双方商业利益最大化。而其实手机 “校讯通”在平时的作用就在于:先让学生统一到指定书店,校方认为需要购买的教辅材料、学业测评试卷等之类资料,然后用手机 “校讯通”即所谓的“家长与学校沟通的平台”,把已购买到手中的教辅材料、学业测评试卷等等作为学生作业进行布置:×××教辅材料、×××学业测评试卷,第×页、第×题或从第×题做到第×题,做完。等等。这些讯息通过手机 “校讯通”逐个以短信发到学生家长的手机中。 上述购买教辅材料、学业测评试、校服、手机 “校讯通”等,都是家长“被自愿”,都是校商勾结的结果,双方牟取了商业利益最大化,不然也施行推广不开。至于违不违反国家教育法规、方针、政策?违不违反师业道德、商业道德?是否误人子弟?校商双方则不屑一顾、忘乎所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以上请快查、严查、彻查,快惩、严惩、彻惩!

  答复意见:

关于阜南七小三年级教师向学生兜售教辅资料问题。经查,网友反映阜南七小购买教辅材料基本属实,阜南一小个别老师要求学生每学期订购一套《达标测试》每套25元,上、下学期都要购买。《寒假作业》是学校在经省评议公布目录中选用的。 关于阜南一小学生校服问题。2008年,阜阳市教育局通过招投标确定“广州森仕服装(阜阳)有限公司”为定点校服生产企业。阜南一小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购置工作的通知》(阜教办〔2008〕85号)文件订购了部分校服。阜南一小在校生共4018人,征订校服的有532人。学校向“广州森仕服装(阜阳)有限公司”以每套价格为75元(其价格已经阜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和阜南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进行了订购,同时依据《2010阜纤检FZ字046号》检验报告,该校服质量合格。 关于阜南一小和阜南四小“校讯通”问题。经查,阜南一小、四小均有校讯通业务,问题属实。阜南一小现有学生4018人,实际定制校讯通的学生家长有1102人次。阜南四小现有学生2200人,实际定制校讯通的学生家长有78人。

阜南县教育局在接到省教育厅督办单后,没有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对违规问题处理不及时,所回复的情况与我厅派出的人员核实的情况有较大出入。鉴于此,省教育厅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部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情况的通报》(皖教秘基〔2013〕35号)中,作出如下处理:

对阜南县教育局给予全省通报批评,由阜阳市教育局督促整改。对相关违规办学的学校,由阜南县教育局纠正整改,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相关违规办学的学校,由阜南县教育局对违规学校校长进行警告,并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政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改情况由阜阳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基教处,违规问题纳入到2013年规范办学行为跟踪记分中,在年终督导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关于家乡宿州市解集乡乡村公路监管太差问题一直受到我们地方人民的关注。 1、乡村公路维护太差,路面到处都是沙子,严重损坏路面质量减少使用寿命。 2、乡村村里道路没设减速设施,压死居民饲养家禽屡见不止。 3、乡村道路没有安装摄像头,压死家禽事故逃逸很多。 4、巍山村采石场拐弯路段发生多起伤亡事故,路面需要改道加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解集乡乡村公路上来往车辆大都是农用车辆和运输石子、黄沙的工程车辆,导致有些建筑材料散落在路面上。目前,县道维护较好,由于乡道很多、并很分散,所以对乡道还没有较好的维护,下一步埇桥区将加派人力,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维护。 村村通道路路面较窄,来往车辆不能开快,在修建村村通道路时,临近群众居住区和学校等地,都用水泥设置了减速设施,但时间长了,有些被人为破坏。现已责令埇桥区解集乡政府对损坏的减速设置尽快维修,确保道路行驶安全。 乡村道路路段太多,鉴于财力状况,现只在解集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摄像头。下一步将在交通事故易发地段加装摄像头,逐步完善道路监控。 经查,近十几年来,该路段只在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农用四轮拖拉机因拐弯时车速较快,导致翻车。该路段北通巍山村,向南至山前分为岔路,向东南通小尚庄村,向西南通藕塘村,是附近群众的生产路,暂无法改道。已责令埇桥区解集乡政府在拐弯处设置警示牌,提醒拐弯时注意行车安全。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好。我是萧县永固镇一个农民。关于我们这边村里里的一些问题我要反映。首先土地乱规划,山林开采泛滥,山上建了两个采石场,山是被弄的面目全非,根本看不到绿色光秃秃的,而且运石子的车,把本来只有三米多水泥路压的坑坑洼洼,因为这事前几天来出了交通事故。还有就是村里领导干部乱来,给小孩上户口乱收费,一个户口3000块,有的还有更多,(是那种没结婚先有小孩的,我实话实说)在村里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了但是在村务公开栏上面没公开啊,钱不知去向,我说的只是冰山一角,望市长明察。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永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经过专业人员科学规划、严格编制、逐级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的,不存在“土地乱规划”情况。村镇建设规划是经过县政府论证后批准实施的。

您反映的2个采石场,实际是3个(雷厉建材场、胜利采石场、万源石料厂),均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发证,手续齐全,未越界开采,且远离山林,并非“山林开采泛滥”。山石粉碎产生的飞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已责成3家采石场采取防尘措施,目前正在停产整顿。 另经现场走访调查,您反映水泥道路“被运石子的车压得坑坑洼洼” 和“前几天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不实。 小孩入户口由户主申请、公安部门凭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您所说“那种没结婚先有小孩”的情况,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经查,未发现村干部乱收费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您辛苦了!

1、 我是萧县马井镇道口行政村大李庄村小赵庄自然村,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合肥工作,最近听说家里要搞新农村建设,我们村统一规划,统一建房,本身是农村发展趋势,但是我们那里现在经济文化各方面都不适合建设新农村,第一我们村只有40多户人家,人口又少,我村西面大李庄村有几百户,东面夏楼大队有几百户,他们都不建新农村,只有我们村建,等以后他们村再建新农村我们又重建,造成了浪费!第二我们村有很多刚建的新楼,都花了十几万,有许多人都是借钱盖的房子,现在拆了只能补几万块,另外又要农民自己多掏几万元买新房加重农民负担,而且政府一纸“惠农”公文,使得多少百姓沦为杨白劳,多少官吏成为黄世仁啊!第三我们村有百分之90的人不愿建新农村,中央规定建设新农村是遵循农民意愿,不鼓励,不强迫!另外建设新农村要因地制宜,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建新农村,要根据当地经济文化发展来看!

2、 李省长我是一名党员并且在大学就入党了,作为一名党员我还想向你反映一个问题,萧县马井镇道口行政村原 来几名村干部都因为经济问题被撤职,镇政府都下文件了,不知为何现在都重新上任,特别是我们大李庄村村长因贪污等问题下台,现在不知为何又上台了,这样的村干部、这样的党员怎么能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只会给共产党员脸上抹黑!只会祸害一方百姓!我以一名党员身份保证所反映的情况都是真实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马井镇小赵庄自然村有40余户常住人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新建房屋基本都选择在公路附近,村内宅基地大面积空闲,造成土地极大浪费。为此,马井镇政府计划下步对该村进行“空心村”治理。经初步规划和核算,经过治理后,可复垦耕地约100亩。目前,该镇正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确定是否进行“空心村”治理。 马井镇原道口行政村部分村干部确因有关问题被免职,但在2011年7月份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时,他们的处分均已期满,其参选资格报经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审核后,经“两推一选”等法定程序当选。

  【网民留言】

我们是皖北地区灵璧县虞姬乡农民,我们向你反映个情况。经营我们虞姬乡殡葬业务的承包人张某,打着政府的旗号私自收取村民钱财,给钱的可以不火化死者,直接土葬。不给钱的必须火化。政府的处理意见是取消他及所有子女的殡葬经营资格,清理出殡葬市场,严格管理殡葬市场。当地政府明显就是骗人的,欺上瞒下。张某依然在经营殡葬业务,来我们村里说什么,灵璧县政府对他的处理文件,根本就没有用。因为他又送好处给民政局的领导,和虞姬乡的领导,他们还让我干。请问领导这样合适吗?张某乱收费的处理文件,到处宣传。反而,人还在经营殡葬业务。张某还理直气壮说领导收到他送的钱了,处理文件作废了。事实是他还在我们虞姬乡经营殡葬业务,吃拿卡要还是存在。我们特向张书记你求助,希望看到公平满意的处理结果得以实施,谢谢你!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灵璧县虞姬乡殡葬业务在2012年6月份以前,一直由张建华承包,2012年5月底重新招标,中标人为张友权,张友权自签订协议后一直让原车主张建华继续经营。2012年8月23日经营合同到期,但张建华仍然在虞姬乡范围内私自开展殡葬业务。对此,灵璧县虞姬乡民政部门联合派出查扣非法营运的殡葬服务车辆,并使用合同保证金3万元将多收取的服务款项予以退赔。自2012年10月,县政府安排县民政局直接调配管理虞姬乡4的殡葬业务。

关于张某向领导送礼、取得殡葬业务的问题:经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没有发现此类问题。 针对此事项暴露出来的问题,已责成灵璧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服务业的规范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网民留言】

我是霍邱县交通局一名职工,2005年退伍安置于交通局后分到马店交管站,从05年至今没有给予岗位,而交通局下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从2005年到2009年没有给予,我们要了多次,刘家元站长说不给了,我们这样的有几十人,他把几十万的资金暂为己用,恳请领导给予严办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霍邱县交通局面对本系统人员较多的压力,曾在2002年规定从当年起对新进人员每月只发200元待岗工资。2005年,霍邱县交通局又分配到15名退伍军人,鉴于砂石管理工作的需要,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005年及以后接收的退伍军人一律安置到马店、冯井、高塘3个砂石管理站工作,由砂石管理站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安排上岗并负责工资供给。同时,还给予鼓励自主就业,单位保留身份等优惠政策。当时,15人中有12人在砂石管理站工作(其中有1人2008年死亡)、有2人外出就业、有1人未报到。在砂石管理站上岗的12名同志工资已由单位全额发放,由霍邱县交通局发给的200元待岗工资即由单位用于为他们办理医疗保险等开支,不存在这笔款项被他人占为已有的问题。因此,你所反映没有给予工作岗位和最低生活费与事实不符。

  【网民留言】

我是霍邱县交通局一名职工,2005年退伍安置于交通局后分到马店交管站,从05年至今没有给予岗位,而交通局下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从2005年到2009年没有给予,我们要了多次,刘家元站长说不给了,我们这样的有几十人,他把几十万的资金暂为己用,恳请领导给予严办。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霍邱县交通局面对本系统人员较多的压力,曾在2002年规定从当年起对新进人员每月只发200元待岗工资。2005年,霍邱县交通局又分配到15名退伍军人,鉴于砂石管理工作的需要,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005年及以后接收的退伍军人一律安置到马店、冯井、高塘3个砂石管理站工作,由砂石管理站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安排上岗并负责工资供给。同时,还给予鼓励自主就业,单位保留身份等优惠政策。当时,15人中有12人在砂石管理站工作(其中有1人2008年死亡)、有2人外出就业、有1人未报到。在砂石管理站上岗的12名同志工资已由单位全额发放,由霍邱县交通局发给的200元待岗工资即由单位用于为他们办理医疗保险等开支,不存在这笔款项被他人占为已有的问题。因此,你所反映没有给予工作岗位和最低生活费与事实不符。

  【网民留言】

我们埇桥区各乡镇城建所职工十几年来一直领着几百元工资,这是事业单位吗。美好乡村建设热火朝天,我们规划管理职工居然只领几百元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到,叫人怎么生活,怎么干工作,我们算政府部门吗,国家,省,市都有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早都颁布了,埇桥区为什么不执行,我们不是共产党领导吗,政府为什么不为我们这些可怜职工考虑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2001年6月埇桥区乡镇城建所进行机构改革,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上岗人员,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不变。2002年,省政府出台减负政策,规定农村农民建房零收费。乡镇城建所自此失去经费来源,发不出工资,在岗人员纷纷上访。自2004年以来,区政府从区财政每年拨款90万元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在岗人员生活补助费。 2012年区政府提高补助标准,由区财政按区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基本工资(不包含绩效工资)拨款,从2012年10月份发放个人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人均900元左右。根据人社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的绩效工资(年终考核为合格者)于次年上半年一次性兑现。由于没有收费项目,乡镇城建所人员的绩效工资至今无着落。就目前生活及物价水平来看,其基本工资额确实偏低。现已责成埇桥区政府尽快会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确保城建队伍稳定。

  【网民留言】

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建的医技楼工地,距离周围最近的居民楼房不足6米,近几个礼拜都是白天休息,夜晚施工。大型机械发出的噪音震得附近楼房玻璃哗哗作响。不要回复我说他们有合法的夜晚施工许可,如果这样扰民的施工你们这些主管部门都能批复同意,请问你们为周围的百姓考虑了吗?为淮南三中几百名住校的学子考虑了吗?为还有2个月就要大考的高三、初三学子考虑了吗? 另外,这个7层大楼距离最近的居民楼房不足6米,请问这样的工程怎么就能通过审核呢??

  答复意见:

经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接转办后,市城乡建设委已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不扰民的专项措施。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噪音、扬尘等污染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告知周边居民。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在中高考期间,必须按有关规定施工,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及考生造成影响。

  【网民留言】

我是万福家园小区的业主,入住几年了,才发现该小区楼道的消防栓全没水!着实吓了一跳。向公安局反映,推给自来水公司,向自来水公司反映没下文!合肥这是怎么啦?拿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呀!可悲的政府工作作风!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现场查看,万福家园小区地面消防栓出水正常,楼道的消防栓无水,主要原因是房屋开发单位未将消防设施移交小区物业管理。目前小区物业公司已专门向辖区社居委报告此事,督促开发单位尽快移交。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省长:欢迎来到安徽!我是庐江县的一名在外地务工的农村青年,2004年结婚,2005年生育一个女儿,因种种原因,2012年又生育了一个女儿。因我爱人当初从学校(普通大中专)毕业后户口直接转为非农户口,导致小女儿现在落户口要罚款4-5万元。我们常年在外地务工,因经济不宽裕,几年才回家一趟,并不清楚家乡或国家的计生政策,2010年我回安徽试图将我爱人的户口转到我家(农业户口),但社区告诉我要填表并要加盖十几个单位的公章才可以,我一个打工的没有这么多时间办理这个事情,也没有这么多钱交纳罚款。现在我和我爱人为这个事情寝食不安,有几个问题想请问王省长:1、女方嫁入男方,户口随男方可不可以?2、如果我爱人的户口可以牵入,按照现行的国家政策,我可不可以生育二胎? 这点小事打扰您了,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中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则上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子女,符合十二种特殊情形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根据您留言描述的情况来看,您们夫妻不属于十二种特殊情形之一,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我省《条例》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您爱人的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情形发生变更后,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即符合《条例》规定的农村夫妻生育政策,根据《条例》及其解释规定,人口计生部门将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4月25日,按照您所留联系方式,我们和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解释了上述政策,并给予您适当的时间以办理转户事宜。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们是宿州市甬桥区大店镇大东村村民。在2010年我们村4户村民在本村以15万全款每户买一套新农村住房,钱付清了却没我们的房子。老板找不到。我们多次到镇里反映没有结果。两年了,我们房没房钱没钱,辛辛苦苦也不容易,恳请书记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帮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讨回的房款吧!

  答复意见:

经查,2010年叶宁等人在大店镇大东村空闲地块开发建设共17套商品房,鄢绍乐为建筑商。2012年1月16日您与鄢绍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自东向西的第六套房屋,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您向鄢绍乐等支付12万元暂付款。由于17套商品房开发前各有买主,鄢绍乐等无法履行协议,也不愿将购房款退还。对此,埇桥区政府和大店镇曾专门调解处理,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由于各持己见,未能取得圆满结果。

2013年4月22日上午,埇桥区大店镇纪委和大店司法所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愿意走司法诉讼渠道维权。现已责成埇桥区大店镇司法所尽力为您提供司法援助。

  【网民留言】

泗县西关小菜市长期混乱无人管,小区门面业主怨声载道,请求政府关注。建议县医院住院部开东小门,吸引商贩向南疏通,繁荣市场。

  答复意见:

经查,泗县西关小菜市位于来庵巷(县人民医院东侧)与汴河路交叉口处,南北走向,全长约100米。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自发形成,目前,约有50户经营,经营户多是西关菜农、下岗职工和两侧门面户,经营品种均为副食品,既满足了西关附近群众的需要,也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体的生计问题。但是,由于自发形成,没有必要的经营设施及规范意识,所有摊位都是占道搭设,随意性强,比较混乱。县城管局一直坚持以劝说为主,摆事实、讲道理,得到了经营户的理解,也赢得了过路群众的支持。但由于市容监察人力有限,部分摊贩趁机抢占道路,导致路段通行困难,在中午及傍晚人流高峰期影响了道路通行,以致个别门面业主有怨言。 针对存在问题,综合市场管理、群众需求等方面因素,泗县城管局已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一是规范商户经营,对摊贩经营户进行分类,划线分区,合理设置摊位,来庵巷与汴河路交叉口的两侧禁止经营。二是与经营户签订保证书,要求各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摊位整齐美观,并及时收集处理经营时产生的垃圾。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每天在人流高峰期安排专人对菜市经营秩序进行重点监管。

  【网民留言】

在2012年在滁州定远县锦绣花园购得一商品房,法人代表王忠海。在4#楼东原规划是绿地,是公共用地,在离4#楼不足2米处开发商欲在此地建小别墅。如果该别墅建成,直接影响我们的采光,楼直接盖住我们的东面的窗户,侵占我们的公共用地。一个商品住宅小区到处都是房子,而没有一处绿化的,没有一处公共设施。

答复意见:

经查,定远县锦绣花园小区是2009年经定远县规划委员会研究通过的项目。目前该小区1—6#楼均已竣工,正组织验收。4#楼东侧现为空地,没有开工建设小别墅。相关部门表示,该空地将按照规划要求,待土地平整后进行绿化种植。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定远县政府已经安排县规划局与县城管执法局加强对该项目的规划跟踪管理,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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