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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劳动维权律师谈公告辞退员工程序及效力

发布于 2016年07月01日

[摘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到员工本人,也没有按照员工预留在劳动合同上的住址向其送达,即公告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违反上述规定,应为无效。昌平劳动维权律师下文详谈公告辞退员工程序及效力。

昌平劳动维权律师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到员工本人,也没有按照员工预留在劳动合同上的住址向其送达,即公告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违反上述规定,应为无效。下文详谈公告辞退员工程序及效力。

一、公告辞退员工程序

昌平劳动维权律师: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职工本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

二、公告辞退员工效力

: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