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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民事侵权相邻权纠纷律师带您了解相邻权人和相邻关系

发布于 2016年06月08日

[摘要]生活中常常出现侵犯相邻权的事情发生,比如说在楼道内堆放杂物、自行车等影响邻居出行。接下来,昌平民事侵权相邻权纠纷律师带您了解相邻权人和相邻关系。
昌平民事侵权相邻权纠纷律师带您了解相邻权人和相邻关系
生活中常常出现侵犯相邻权的事情发生,比如说在楼道内堆放杂物、自行车等影响邻居出行。接下来,昌平民事侵权相邻权纠纷律师带您了解相邻权人和相邻关系。
1、相邻权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2、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中的“相邻”,是指行使权利是相互邻接的。不动产的相邻关系一般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关系,但也并不尽然。相邻不动产既包括相连接的不动产也包括相临近的不动产。例如,河流上游的权利人排水需要流经下游的土地,当事人之间尽管土地并不相互毗邻,但行使权利是相互邻接的。
2、相邻权人
相邻权人不仅包括不动产的所有人,而且包括不动产的用益物权人和占有人
3、相邻关系依附于不动产,但不因不动产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变更而变更
只有在不动产灭失时,相邻关系才不复存在。例如,甲的住房被他人的住房包围,甲必须从乙的院内通行。后来甲的房屋因发生火灾而坍塌,从此甲移居别处,相邻关系也随之消失。但若甲的房屋失火后经修缮卖给丙居住,丙在乙院内仍有通行权,相邻关系继续存在。
4、法院受理相邻关系纠纷应以相邻不动产的权属明确为前提
土地权属明确,是法院受理相邻关系纠纷的前提条件。相邻土地存在权属争议的,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而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权属未经有关机关确认权属,导致权属不能确定,或土地权属凭证存在明显瑕疵,导致权属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