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云南企业年检检验办法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
第三条 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云南企业年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第四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称登记主管机关)是企业年检的主管机关。
企业年检报告书格式、年检标识样式、年检戳记样式以及其他有关年检的重要文书表式,云南企业年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1993年12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