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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行政执法

发布于 2015年08月16日

[摘要]中山维益商标代理注册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国家商标行政执法
201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在新一轮地方政府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在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宽进严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持续保持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

 

  一、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持续保持打击商标侵权行为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商标侵权大案要案

  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根据各地上报的案件线索,加强对地方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先后对各地反映侵权较为普遍和严重的“维多利亚的秘密”、“金城”、“松板”、“赣南脐橙”等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专项部署,督促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密切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市场上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商标侵权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区域、部门协作,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查获假冒“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GUCCI”(古奇)、“CHANEL”(夏奈尔)、“DIOR”(迪奥)等16个世界知名品牌的服饰1024件,查获侵犯“欧普”注册商标专用权集成吊顶金属扣板82200片、假冒“欧普”灯211台、假冒“欧普”灯管630个、假冒“欧普”整流器800个。湖南长沙市工商局联合名酒生产厂家和省洋酒协会,对超市、名烟名酒店进行地毯式检查,查扣一批假冒“五粮液”、“茅台”等名酒,共计货值20余万元。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工商局查处销售侵犯“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HERM?S”(爱马仕)、“BURBERRY”(巴宝莉)、“COACH”(蔻驰)、“BOTTEGA VENETA”(葆蝶家)、“GUCCI”(古奇)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涉案金额57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罚款40万元。

  (二)切实加强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南京青奥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为做好青奥会标志保护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保护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开展保护青奥会标志专项行动。商标局开通青奥会商标、特殊标志申请注册和备案绿色通道,共登记备案南京青奥会特殊标志264件,覆盖全部45个商品和服务类别。江苏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南京青奥会标志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工商局开展迎青奥知识产权保护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专项执法维权人员队伍和应急执法突击队,共查处侵犯青奥知识产权案件365件,罚款34.9万元,撤除侵权广告牌3千余块,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南京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到国际奥委会官员的高度评价、充分肯定。

  (三)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全面做好“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工作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商标执法中积极与公安、工信等部门协作,联合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江苏南通启东工商局查获一起网络销售侵犯“大嘴猴”注册商标案,现场扣押涉嫌侵权服装191件,执法人员同时还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提供的交易查询记录中获悉当事人侵权服装销售总成交额达155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四川省工商局、乐山市工商局与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组成三个行动小组分别对当事人的注册地和销售地同时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大量涉嫌销售侵犯“哈哥”驰名商标的牛肉干,涉案金额20万余元。

   

  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数据分析

  2014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一般违法案件5231件,其中投诉案件数为856件,占总数的16.36%;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7219件,其中投诉案件为11477件,占总数的30.83%。

  2014年查处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中,涉外案件为208件,占商标一般违法案件总数的3.97%;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涉外案件为9636件,占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总数的25.89%。

  查处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案件数量居前10位的省(市)是:湖北718件、广东452件、河南431件、浙江346件、福建317件、四川313件、安徽306件、陕西282件、山东209件、云南206件,以上10个省(市)查处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共计3580件,占侵权假冒商标案件总数的68.43%。

  查处侵权假冒案件数量居前10位的省(市)是:广东5719件、浙江4901件、湖北2627件、江苏2617件、河南2512件、福建2439件、上海2171件、安徽1712件、广西1339件、四川1281件,以上10个省(市)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共计27318件,占侵权假冒商标案件总数的73.39%。

  从注册商标使用违法案件看,查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案件845件,占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案件的90.66%,为主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类型;查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案件57件,占注册商标使用违法行为的6.12%。

  从未注册商标使用违法案件看,查处的案件仍然以“冒充注册商标”为主。共查处“冒充注册商标”案件2844件,占未注册商标使用违法行为的82.39%。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效显著

  (一)总局周密部署,各地工商机关扎实工作,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相关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和〈2014年上半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年下一阶段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截至2014年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75万件,办结案件5.94万件,案值9.9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07个,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55件,涉案金额4.8亿元。

  (二)重点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

  国家工商总局重点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对涉嫌恶意抢注的案件开通快速审理通道,及时依法予以驳回、不予核准注册或予以撤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全年共处理涉及非法占有他人未注册商标、攀附他人已注册商标商誉的案件和恶意独占公共资源、大量或多次抢注他人商标等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案件共2900多件,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三)加大违法网络交易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认真部署开展以打击网络销售农资、电子产品、儿童用品等为重点的网络打假专项行动,全系统共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6万条,责令整改网站1.4万个,关闭问题网站2201个,查处违法案件7746起,罚没款1.13亿元,集中整治规范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针对“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国内主要电商网站参加的行政指导约谈会,并组织对上述B2C类电商平台及其商家“双十一”当天所售商品进行了抽检,部署相关地方局依法查处。通过新闻媒体公布20余件典型违法案例,震慑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者。会同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增强了监管合力。

  (四)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积极部署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于年初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等,参加了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继续部署全国工商机关严厉查处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商总局要求,围绕突出重点工作、突出监管方式创新、突出责任落实、突出长效机制、突出部门配合,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推行监管重心下移,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有力保障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于2003年在广州成立,目前在广州、增城、佛山、中山均设有服务机构。中山市维益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注册号***867)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备案登记,专业为广大客户提供,商标、专利、版权等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的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