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东莞市三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指定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

联系资料

东莞市三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省 东莞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769*******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梁国源
移动电话:
1892*******
电子邮箱:
暂无

体育赛事版权保护成难题

发布于 2015年08月04日

[摘要]腾讯斥资数亿美元买下未来5年NBA赛事中国地区的网络播放权;乐视已经拥有涵盖足球、高尔夫等世界顶级赛事的200余项、10000余场版权;新浪体育等获得2015亚洲杯赛事网络转播权……

  腾讯斥资数亿美元买下未来5NBA赛事中国地区的网络播放权;乐视已经拥有涵盖足球、高尔夫等世界顶级赛事的200余项、10000余场版权;新浪体育等获得2015亚洲杯赛事网络转播权……

  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46号文)》,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以来,互联网视频网站纷纷投入巨资,购买体育赛事直播和点播的授权。

业内人士透露,体育赛事的收入构成基本上有三分之一或者一半以上来自于赛事版权,45%来自商业赞助,5%来自门票,3%来自特许商品。

在国内相关立法尚不完善、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欠缺的情况下,巨大的版权成本却未能得到相应的保护,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摆在互联网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体育赛事转播构成作品

今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新浪诉凤凰网转播中超联赛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凤凰网败诉。该案被称为“中国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第一案”。

“该案对体育赛事转播的权利属性作出界定,认为赛事转播的制作程序不仅仅包括对赛事的制作,还包括回看的播放比赛及球员的特写、场内与场外、全场与局部的画面,而根据不同的录制镜头选取和编排会形成不同的赛事画面,构成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应当认定为作品。”在721日举办的“2015互联网创新知识产权论坛”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介绍,北京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庭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已联合发布了《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保护研究报告》。

该报告指出,体育赛事的转播行为属于“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建议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契机,将其以“视听作品”的形式予以确定,在著作权权项中明确界定网络转播(直播)

此外,报告还建议加强网络行业自律,不侵权、不盗版。

 东莞市三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指定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是一家提供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注册、申请、保护、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商标、专利代理人,在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方面为国内外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公司旗下拥有五大部门:商标业务部、专利事务部、版权业务部、法律服务部、商标交易部。
   
自创业以来,一直坚持以建立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目标。能为客户提供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发展方案及知识产权维权规划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同时可以接受客户委托,在客户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提供相应的行政、司法救济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服务等服务。

联系我们:东莞市三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