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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驰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驰锐集团主要是以知识产权服务及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的综合性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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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飞人广州知识产权服务商标创意出自他人? 国际最好的知名的摄影师告耐克侵权

发布于 2015年01月28日

[摘要]驰锐集团是一家在线下产权保护和线上产权推广,以及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等各方面进行整合服务,成为包含代理、信息、法律、商用化、评估、培训等六大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更完善,更快速,更全面的品牌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服务支持.服务热线:***
迈克尔-乔丹飞人的标志众所周知,不过最近一位名叫雅克布斯-伦特米斯特的摄影师状告耐克公司侵权,伦特米斯特称自己才是乔丹飞人标志原型的拍摄者。

根据伦特米斯特的说法,1984年的夏天,他为乔丹拍摄了一张分腿扣篮的照片,当时这张照片发表在了《生活》杂志的夏季奥林匹克专栏。作为一名自由职业者,伦特米斯特保留了这张照片的版权。在此之后,耐克公司曾两次使用了这张照片,并给予了伦特米斯特一共150美元。

根据雅克布斯的指控,耐克公司后来又用这一创意重新拍摄了乔丹分腿扣篮的照片,并用这一形象创造了乔丹品牌独特的“飞人”商标。指控中,伦特米斯特认为通过这个商标,耐克公司收获了巨额的利润。

最初耐克将“飞人”标志放在广告牌上的时候,伦特米斯特就曾扬言,要对耐克公司进行起诉,当时耐克公司又给了伦特米斯特1.5万美元,作为这张照片两年的使用费。去年的12月份,伦特米斯特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原版图像的版权,现在还不清楚为何过了将近30年,伦特米斯特才想起起诉耐克公司。对于这一问题,伦特米斯特和他的律师都没有向媒体回答。而对于伦特米斯特的起诉,耐克的新闻发言人格雷格-罗斯特也拒绝评论。

根据美国联邦的法律,在被侵权的三年时间内,被侵权人可以去维权。不过在2014年5月出现的一桩侵权的案件中,联邦法院最后的判决是,如果侵权仍在继续,侵权期将不会受到3年的期限限制。

驰锐集团是一家在线下产权保护和线上产权推广,以及产权价值提升等各方面进行整合服务,成为包含代理、信息、法律、商用化、评估、培训等六大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公司,主要是为企业提供,,,广州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广州品牌保护,广州知识产权评估,广州知识产权申请,广州商标转让,广州商标代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