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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法律顾问明星代言问题食品 不担刑责不等于不担责

发布于 2014年01月29日

[摘要]依照国家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规范概念,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两部一委联合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和经本省注册,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受企业聘用成为有关企业的内部成员,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也称企业律师。

概述
依照国家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规范概念,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两部一委联合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和经本省注册,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受企业聘用成为有关企业的内部成员,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也称企业律师。
另一种“企业法律顾问”,就是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执业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其并未成为有关企业的内部成员,是企业外聘的法律顾问。依照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规范,国有企业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其内部的企业法律顾问机制,从而及时有效的防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风险。而是否需要外部法律顾问或聘请律师,则应根据企业的特殊需要,征求该企业的企业法顾问意见,另向社会选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记者就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热点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副庭长苗有水,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

 
  释疑1 犯罪手段更趋隐蔽
 
  问: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哪些新特点?
 
  答:食品安全犯罪的方式不断翻新、手段更趋隐蔽,使得这种犯罪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以前是在食品中掺入一些有毒有害物质,现在发展到了采取技术手段,从有毒有害物质中提取出一些能够蒙混过关的物质,企图规避监管部门的检测。再有就是通过互联网、快递等方式进入流通领域,逃避监管。比如食品添加剂的滥用,现在不仅仅出现在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和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贮存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发生问题。
 
  同时这种犯罪的团伙性、链条性特征明显,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意识不断增强。与其他犯罪相比,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犯罪分子往往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互相配合又相对独立,跨地区作案明显增多,而且在犯罪活动过程中很少留下证据,给追查源头犯罪设置了重重障碍。我们必须加大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力度,严密编织保护公众餐桌安全的刑事法网,共同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释疑2 不担刑责不等于不担责
 
  问:演艺明星代言问题食品是否要承担责任?
 
  答:明星代言问题食品是否担责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司法机关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明星该承担相应责任的要依法追责。
 
  虽然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一般理解为不包括代言明星。但司法实践中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代言明星如果兼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的身份而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要注意,“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不担责”,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宣传的,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