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韦用文律师深圳律师咨询_深圳法律咨询_深圳企业法律顾问_深圳经济纠纷律师_韦用文律师

联系资料

韦用文律师
所在地区:
广东省 深圳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755*******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韦用文
移动电话:
1382*******
电子邮箱:
***gwenwei@163.com***

深圳房地产纠纷律师提醒您购房广告陷阱多多

发布于 2013年12月24日

[摘要]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