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投标代理机构资质逐步被取消,实现市场化管理。随着2000年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建设部门开始颁发工程招标资格证书。
招标代理的发展趋势
机构资质逐步被取消,实现市场化管理。随着2000年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建设部门开始颁发工程招标资格证书。随后,商务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也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开始颁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通信工程招标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财政部也于2006开始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进行认定,并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2015年被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发改委也于2017年底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同时,住建部也在2017年12月28日正式发文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办法》。
取消资质管理后,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今后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信用约束、行业自律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过去为了承揽业务,一些小型代理公司纷纷采取借用或挂靠甲级资质,资质设立形同虚设,并未对招标代理机构质量起到真正约束作用,取消资质后更多以市场化手段来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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