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的一天是12月26号是快乐的一天。这个社会还是要相信自己才最重要,这么现实的社会还能相信谁,但是小编是不一样的,小编每天很努力,让大家知道更多的知识点,让自己每天充满正能量,现在就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关于山东代办资质: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小编现在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新的一天是12月26号是快乐的一天。这个社会还是要相信自己才最重要,这么现实的社会还能相信谁,但是小编是不一样的,小编每天很努力,让大家知道更多的知识点,让自己每天充满正能量,现在就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关于: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小编现在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一、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二)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三、对符合上述条件,并参加了200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其《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年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者,即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今天的小编就和大家说这些现实的社会和知识点,带给大家的关于: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大家如果觉的不错的话小编之后还会和大家了解这个社会的现实以及产品的知识点,如果大家喜欢小编的朋友们就快关注本网站吧,小编是个说话算数的人,会时时更新产品的新知识的,心动不如行动,快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