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昆明罗毅律师昆明合同纠纷律师罗毅,专业的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昆明房屋合同纠纷律师

联系资料

昆明罗毅律师
所在地区:
云南省 昆明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暂无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罗毅律师
移动电话:
1820*******
电子邮箱:
暂无

昆明房屋产权纠纷律师针对房屋产权纠纷的一些看法分享

发布于 2018年08月09日

[摘要]昆明房屋产权纠纷律师针对房屋产权纠纷的一些看法分享,一方在产权过户时主动放弃登记,​房屋产权纠纷律师​告诉你又无其他约定,在他方已登记过户后才反悔而主张产权的,房屋产权纠纷律师告诉你应认定产权归登记过户方所有,并由登记方退回登记一方的房款;如一方在登记时未明确表示放弃登记,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多年共同居住、使用、管理、登记方既未退款又长期无异议的,
        昆明房屋产权纠纷律师针对房屋产权纠纷的一些看法分享,一方在产权过户时主动放弃登记,房屋产权纠纷律师告诉你又无其他约定,在他方已登记过户后才反悔而主张产权的,房屋产权纠纷律师告诉你应认定产权归登记过户方所有,并由登记方退回登记一方的房款;如一方在登记时未明确表示放弃登记,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多年共同居住、使用、管理、登记方既未退款又长期无异议的,发生纠纷后,可实事求是地认定产权归出资双方共有,并应将产权证更改过来。

        家庭成员中一人经批准新建房屋,其他家庭成员如少量物料、钱财或劳动投入,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属亲属之间帮助,其他家庭成员一般不能取得新建房屋的产权,发生纠纷后,可由产权人予以适当补偿。在农村,父母明确为子女结婚所盖的房屋,其产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如已交付子女结婚后实际使用的,可视人父母赠与子女的婚前财产。

        昆明房屋产权纠纷律师告诉你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后,将产权登记为自己和他人所共有,双方又长期共同管理使用该房屋的,可视为出资方赠与他方,产权归双方共有,出资方反悔的,不予支持;出资方因某种原因将产权一并登记归他方姓名,但既无赠与他方的表示,又长期不让他方知道,经一段时间,他方知道并主张权利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出资人侵犯他人姓名的行为应给与他方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