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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如何认定借款合同主体

发布于 2018年07月04日

[摘要]昆明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如何认定借款合同主体,民事审判实践中,​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经常会遇到一些借款合同上既有企业名称又有自然人(往往为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在偿还债务的责任问题上,182 0871 1324(罗毅律师)告诉你经常是企业与签名的人员互相推诿。其原因就是相关的直接证据常常不是很足,较难认定借款合同的主体究竟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针对这一情况,笔者提出如下个人的浅见: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如何认定借款合同主体,民事审判实践中,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经常会遇到一些借款合同上既有企业名称又有自然人(往往为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在偿还债务的责任问题上,182 0871 1324(罗毅律师)告诉你经常是企业与签名的人员互相推诿。其原因就是相关的直接证据常常不是很足,较难认定借款合同的主体究竟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针对这一情况,笔者提出如下个人的浅见:

         贷款人也认可钱是借给企业的,则法院可以由此认定借款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出面借贷的自然人是以企业的名义行使的职务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告诉你如果借款合同中署名的自然人并非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而是介绍贷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企业)认识的中间人,借款时企业的负责人也一同在场,贷款人也知道钱是借给企业用,但是基于彼此的信任关系,在借款合同订立时,贷款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借款只对准介绍人个人,不对准企业,该介绍人也同意自己作为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