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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丈夫富裕后嫌妻子土气提出离婚,两年后女方发现有财产未分割提起诉讼

发布于 2013年06月11日

[摘要]南京离婚律师:丈夫富裕后嫌妻子土气提出离婚,两年后女方发现有财产未分割提起诉讼。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丈夫富裕后嫌妻子土气提出离婚,两年后女方发现有财产未分割提起诉讼。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王剑于茜是同村村民,王剑高中毕业后未能考上大学,于1999年通过别人介绍与于茜结婚,婚后感情平淡,生有一子。王剑随其他村民外出建筑工地打工,由于聪明好学,人又机灵,不久就当起了小包工头。随着资金、经验的积累,王剑的建筑队也越干越有名气,不仅在家乡修了一幢楼房,而且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王剑有钱后觉得家里妻子土气,给她买时髦的衣服也不愿穿,王剑于茜逐渐看不顺眼,于是长期住在城里。200612王剑于茜提出离婚。于茜也觉王剑长年不回家,婚姻生活已名存实亡,经双方协议家乡那一幢楼房及家具归于茜所有,儿子由王剑抚养,不需要于茜出抚养费。家里现有存款10万元,分给于茜5万元,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二年后,于茜发现王剑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县城购置的高档商品房及豪华家庭用品,价值较大。

南京离婚律师解读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判决该方承担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离婚后有相同情形的,也作相同处理。本案中王剑在离婚协议时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于茜在离婚两年后发现,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并可要求王剑少分或不分。最高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本案中,于茜在离婚两年后才知道王剑隐瞒财产,从她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依法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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