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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律咨询为您介绍刑法学重点概念

发布于 2017年06月02日

[摘要]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沈阳法律咨询,沈阳法律咨询热线,沈阳离婚法律咨询。

了解到

1.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紧急避险:《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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