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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丈夫发生婚外情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妻子不同意离婚时的处理

发布于 2013年06月06日

[摘要]南京离婚律师:丈夫发生婚外情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妻子不同意离婚时的处理。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丈夫发生婚外情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妻子不同意离婚时的处理。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钱三()与梁齐于1995年登记结婚,生有一女,现年10岁。从2004年起,男方与社会女青年沙某非法同居,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同年12月,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从20053月起,男方住到单位,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贴补家用,女方只靠少量收入维持母女生活。20065月,钱三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梁齐认为,夫妻纠纷系第三者介入所造成,只要无外来干扰,双方有可能和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多次调解,双方各执己见。

南京离婚律师解读】

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有互相忠诚义务的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败坏的行为;不支付妻女生活费,不履行家庭义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男方两次提起离婚诉讼,经多次调解无效,应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本案财产分割中应考虑:坚持照顾女方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导致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女方属无过错方,依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权向男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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