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以说,行政诉讼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那么行政诉讼的原告包括哪些呢?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下面由西安行政诉讼律师在本文详细介绍。
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的比例大幅提高,行政诉讼也成为了行政相对人解决争议的主要手段,但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很多当事人都面临着不知道从哪儿告的问题。我国行政诉讼的管辖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以及指定管辖等几个类型。今天,西安行政诉讼律师便来讲一讲在行政诉讼中的管辖问题。
行政诉讼为了平衡原被告之间力量上的悬殊及优劣势,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由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自己不是责任主体的义务,但是作为启动诉讼的原告,起诉仍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有明确的被告,需要原告承担证明原告实施了被诉行为的初步证据,这也是为了与举证责任制度相平衡的结果。
西安行政诉讼二审期间上诉人申请撤诉的处理:关于当事人在二审期间申请撤回起诉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
一般人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后,因为都是限制人身自由,所以以为跟行政拘留一致。不过,行政拘留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并且按规定,西安行政诉讼律师谈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针对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所以这两者是不一致的。
在生活中学校对调皮捣蛋的学生经常会作出的警告或记过的处罚,同学们肯定会想凭什么学校要惩罚我?那么学校是否能惩罚同学,撤销或者扣押学位证呢?下面听西安行政诉讼律师的吐槽:
一、界定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内涵是理解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一定举证责任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