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8600102545]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北京东燕律师事务所史建芳律师,业务领域: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继承 、常年顾问,办公电话:010-59011032;手机:18600102545、15531601566。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2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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