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王朋律师团队乌鲁木齐律师,新疆律师,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乌鲁木齐婚姻继承律师,乌鲁木齐公司事务纠纷律师,乌鲁木

联系资料

王朋律师团队
所在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389*******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王朋
移动电话:
1389*******
电子邮箱:
***399619@qq.com***

乌鲁木齐婚姻继承律师阐述收养协议的概念

发布于 2017年04月19日

[摘要]乌鲁木齐婚姻继承律师阐述收养协议的概念。收养协议是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自愿订立的表达送养和收养意愿的协议。

阐述收养协议的概念。收养协议是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自愿订立的表达送养和收养意愿的协议。收养协议的内容可以规定收养当事人及基本情况,收养成效后的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收养的程序做出了规定,但对于收养协议的概念,性质,特征,成立,效力,变更,撤销,解除尚未明文规定。收养协议作为处分身份关系的一种重要协议,在我国的收养法的规定中并未作为成立收养关系的必备要件,在收养人进行收养的时候,只要持有收养申请书和证明文件到相关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待相关部门进行实质审查后才可颁发收养证,成立收养合同,在收养人,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收养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但是签订收养协议在实践生活中广泛存在,由于法律并未做出规定,所以收养协议并不规范统一,当发生纠纷的时候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因此,小编认为应该将收养协议的有关制度系统起来,以完善我国收养法,更好的适应处理社会收养纠纷关系的需要。

整篇文章的体系的构建,笔者参照了合同的一系列制度,包括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可变更,无效合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虽然我国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体现身份关系的抚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是由于收养关系的私法的特性,可以适当借鉴合同法的规定来构建收养协议制度。看完以上关于公司的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对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们将不断发布最新的的行业资讯,相信里面一定会有您需要的内容。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拨打我们的联系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