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南京离婚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离婚官司律师,南京涉外离婚,专业的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欢迎前来洽谈!

联系资料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
所在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25-*******
传真号码:
025-*******
联 系 人:
汤圣泉律师
移动电话:
1891*******
电子邮箱:
***gsq213@163.com***

南京涉外离婚律师解读:涉外离婚,一方住中国,另一方提起离婚,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发布于 2013年05月23日

[摘要]南京涉外离婚律师解读:涉外离婚,一方住中国,另一方提起离婚,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涉外离婚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离婚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南京涉外离婚律师解读:涉外离婚,一方住中国,另一方提起离婚,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涉外离婚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离婚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1992年,林希通()移民加拿大,取得加拿大国籍。于19998月与郑艺晗登记结婚。同年12月,林希通独自返回加拿大。二人自此分居3年之久。郑艺晗无法忍受这桩名存实亡的婚姻,于200212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

收到林希通的相关材料后,20038月底,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意愿,判决两人离婚。判决送达后,分别处于中、加两国的原、被告都没有上诉。30日后,法院根据林希通发来的电邮要求,向他寄送了该案判决生效的证明书。

南京涉外离婚律师分析】

加拿大籍的林希通与郑艺晗在中国登记结婚,其婚姻缔结地是中国,且郑艺晗亦居住在中国,郑艺晗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上述法律规定,其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专业的南京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涉外离婚、婚姻法律咨询等事务所,打造高端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努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

咨询热线:***
QQ891396360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