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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剖析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于 2017年01月09日

[摘要]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夫妻一旦关系决裂想要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呢?下面宿迁律师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剖析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那么夫妻一旦关系决裂想要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呢?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哪些情况下离婚可以多分财产?

1、协议分割优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包括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及离婚财产协议等涉及财产分割内容),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依据。

2、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①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公平原则,兼顾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

②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析:仅限于上述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就存在上述情形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如果一方存在出轨、婚外情等,但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一般不能据此要求损害赔偿。

  提醒大家存在上述情形时具体的分割比例问题,由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