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西安众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凭着良好的信用,优质的服务,恪守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

联系资料

西安众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陕西省 西安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29-*******
传真号码:
029-*******
联 系 人:
杨女士
移动电话:
1820*******
电子邮箱:
***9297821@qq.com***

西安各区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证代办

发布于 2016年12月28日

[摘要]西安各区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证代办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6号赛高国际B座2602

西安各区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证代办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6号赛高国际B座2602

        让您与我们的合作全程无忧!我们在为广大客户的服务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建立了更加灵活、便捷、可靠的办理机制和管理系统。我们将继续不断追求更快,更好,更省!让您贴心,放心!公司拥有丰富的工商执照代办/ 代理经验,在业界有着良好的口碑,公司秉承“质优价廉,诚信服务”的宗旨,服务于广大创业者,已与众多创业人士结成长期合作关系。

        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局长叶小玲和未央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张复新一起为西安康全大药房有限公司颁发了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三证合一”完成后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停止发放,正式实现“三证合一”,启动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叶小玲局长对西安康全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提出殷切希望,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诚信经营,规范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需再到卫生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指引如下:

     第六条  鼓励第三方平台采集和应用政府食品安全数据,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促进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第七条  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依法从事网络订餐活动,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

第二章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第八条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有关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含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小餐饮许可证,下同)。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应当与其取得的许可证核准的一致。

    第九条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上款规定公示的信息发生变化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及时在相关信息的公示网页更新。

    第十条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制作膳食。




    西安众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是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公司个体注册、餐饮环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卫生许可证、门头备案和消防等资质的办理。我们的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6号赛高国际小区B座2602室,欢迎您前来考察。详情咨询可以加***>yaya514651410,也可以拨打众博财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