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王朋律师团队乌鲁木齐律师,新疆律师,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乌鲁木齐婚姻继承律师,乌鲁木齐公司事务纠纷律师,乌鲁木

联系资料

王朋律师团队
所在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389*******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王朋
移动电话:
1389*******
电子邮箱:
***399619@qq.com***

乌鲁木齐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发布于 2016年11月15日

[摘要]乌鲁木齐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赔偿请求人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申请书应当写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入笔录,并填写《口头申请赔偿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
与就找王朋律师,我们以专业解决您的一切烦恼与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