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昌平律师事务所昌平律师事务所-昌平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10-59519821

联系资料

昌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10-*******
传真号码:
010-*******
联 系 人:
王海洋
移动电话:
1365*******
电子邮箱:
***1898308@qq.com***

昌平律师事务所离婚后一方再婚还用负担抚养费吗

发布于 2016年05月06日

[摘要]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离婚后一方再婚还用负担抚养费吗这一问题,依据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是父母离婚,一方再婚的,仍要负担抚养费。

昌平律师事务所离婚后一方再婚还用负担抚养费吗

 

律师依据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是父母离婚,一方再婚的,仍要负担抚养费。

法条索引一:《中华人民事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条索引二:《中华人民事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昌平律师事务  昌平律师  昌平再婚抚养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