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反对家庭暴力”法律知识讲座
大家好,我是来自的律师,今天有幸给大家来做这个讲座,家庭暴力看似遥远,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在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经常接触到有当事人,尤其是女当事人因为遭受了家庭暴力想离婚的,如果我们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那我们就必须得明白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作为,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法律上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以及遇到家庭暴力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首先我们先从法律的角度了解一下什么是家庭暴力?
我国关于反家庭暴力一直没有正式立法,直到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部法律在这个月也就是2016年3月1日才正式施行。
究竟什么是家庭暴力呢?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主要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比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这其中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当然也会有些中老年人、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并不是所有家庭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够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的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如果只是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
2、如何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如何需找证据呢?
关于这块我给大家的提议就是说,取证主要看寻求救助的手段
1、比如拨打110报警,可以请求警察制作笔录
2、比如实施家庭暴力的时候你有给他录音或录像等视听资料、照片等的证据;
3、或者因为家庭暴力去医院就诊治疗的相关诊断书、病历等资料
4、对于伤情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出具伤情鉴定结果
5、还有就是向妇联、居委会等部门等机构投诉或进行过调解的证据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3、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遭到家庭暴力,首先要求助于周围的各方面力量,如亲朋好友,先从身边的人求助这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其次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组织、妇联等组织,请求救助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这是《婚姻法》第43条第1条第1款的规定,这是对家庭暴力、虐待的受害人的一般救助方法。
再次,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遇到家庭暴力求助的受害者的话也应当予以制止 ,除了制止以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了对实施家庭暴力者,视受害者受到伤害的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罚。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施暴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可以处于拘留或罚款;如果伤害在轻伤以上,情节恶劣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并按《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因为家庭暴力遭受民事损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家庭暴力方面我与大家的一些分享,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生活幸福,让我们一起反对家庭暴力,共筑和谐社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