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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解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规定

发布于 2015年10月10日

[摘要]云南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解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规定!医疗事故会根据不同的损害程度有不同的等级划分,总共有四级医疗事故的等级范围,每一等级又细分成很多的小情形。
云南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解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规定!医疗事故会根据不同的损害程度有不同的等级划分,总共有四级医疗事故的等级范围,每一等级又细分成很多的小情形。在具体的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等级中,法律规定了哪些情形?律师365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整理提供。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规定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