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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温州市"十佳爱民警察""十佳助警市民"评选投票方法

发布于 2014年12月18日

[摘要]市局将举办一期以“双十佳”活动为内容“警媒恳谈基层行”活动,邀请我市的知名媒体人共同谋划评选活动,并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双十佳”评选活动的目的、方法和程序,同时,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在前两届部分“双十佳”代表下基层巡回宣讲、拍摄“劳动者风采故事”等

2014温州市"十佳爱民警察""十佳助警市民"评选投票方法

评选活动从2014年10月开始到2015年2月份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31日)。市局将举办一期以“双十佳”活动为内容“警媒恳谈基层行”活动,邀请我市的知名媒体人共同谋划评选活动,并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双十佳”评选活动的目的、方法和程序,同时,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在前两届部分“双十佳”代表下基层巡回宣讲、拍摄“劳动者风采故事”等,为今年“双十佳”评选活动造势。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要积极动员民警和群众广泛参与,在本地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双十佳”推选预热活动,切实提高评选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及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基层推荐宣传参评候选人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实施方案下发后,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并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或以其他适当方式进行自主宣传和公示(组委会要求参选的候选人或单位要有今年以来发生的先进事迹,兼顾以往一贯表现,确保事迹鲜活生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十佳爱民警察”和“十佳助警市民”候选人由各地公安机关采取组织逐级推荐、社会团体(群众)推荐、媒体推荐三种方式产生,各县(市、区)要分别推荐2名“十佳爱民警察”、“十佳助警市民”候选人代表。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或提名的可以不占指标。其中,组织逐级推荐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推荐群众基础好且符合条件的民警和个人。社会团体(群众)推荐由团体(群众)向所在居(村)委会或单位推荐身边具备条件的人;媒体推荐指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先进典型人物。市民也可登陆温州公安门户网站(***)进入“双十佳”评选活动专栏点击报名或向市“双十佳”评选办公室直接推荐(联系人:陈菡电话:89980152)。各部门、单位要于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汇总至“双十佳”评选活动办公室。

为提升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借鉴前两届“双十佳”评选活动的经验,充分利用纸媒、电视、广播、网络、电子广告屏、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双十佳”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在平面媒体宣传方面,各地要主动对接本地主流媒体以及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平安时报、浙江法制报等省市媒体将本地推选的“十佳爱民警察”和“十佳助警市民”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刊播,市局在公安安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开设“双十佳”活动评选专栏、专版进行宣传报道,供广大群众和公安民警点击学习,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评选活动期间,组委会还将通过拍摄“双十佳”微电影、网络微故事等形式进行征集展播,组织部分候选人参加在线网络访谈、媒体见面会等活动,并设计印发评选活动宣传画册,在全市各村(居)、公共场所广泛张贴。

(三)群众投票及筛选候选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双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地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从中分别筛选15名“十佳爱民警察”和15名“十佳助警市民”作为候选对象,经考察后,在温州网、温州公安门户网站开设评选活动网页,公布入选对象的事迹,建立报纸、微信和手机投票平台,邀请社会各界和群众进行投票。

(四)评审确定最终当选人阶段(2014年12月下旬)。活动组委会将聘请主办单位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主要新闻媒体代表、重点网站负责人、市局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考察评审组,对前期筛选的“十佳爱民警察”、“十佳助警市民”候选人进行公开评审。评审团将综合前期投票结果以及候选人的主要事迹、主要荣誉和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中选优,最终确定温州市第三届“十佳爱民警察”和“十佳助警市民”当选人员并对外公示。

(五)表彰奖励阶段(2015年1至2月份)。六家单位将联合举办颁奖典礼,隆重表彰温州市第三届“双十佳”先进代表。为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学先进、比贡献”活动,在这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市公安局将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汇编成册或适时组织“十佳爱民警察”代表赴全市各地进行巡回事迹报告,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先进典型宣传的感染力,提升先进典型的影响力。
活动官网:***/2014/11/14/***

第三届“双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本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联合成立,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黄宝坤(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副组长:

戴嘉宝(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迪清(中共温州市政法委副书记)

刘金丹(温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郭乐天(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温州都市报总编辑)

黄建省(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

冯蒋龙(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

朱成元(温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黄剑伟(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赵均宙(温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