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盐城宏儒管理咨询分公司宏大智广 儒学通达

联系资料

盐城宏儒管理咨询分公司
所在地区:
江苏省 盐城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400-*******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李经理
移动电话:
1372*******
电子邮箱:
暂无

【宏儒顾问】盐城宏儒QS认证规定历史

发布于 2014年10月13日

[摘要]【咨询热线:***】盐城宏儒管理咨询分公司提供标准化管理咨询、信息化产品、智能化管理三大特色智力服务,并基于此致力于全面提升中国企业软实力而奋斗不息 【宏儒顾问】盐城宏儒QS认证规定历史

【宏儒顾问】盐城宏儒QS认证规定历史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新旧版对比


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颁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四十七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