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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律法务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条件

发布于 2014年05月12日

[摘要]根据国家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个体经商户申请从业登记的项目及其必备的条件,也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2001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大型企业广西建行、华安保险总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工作长达8年,曾担任华安保险总公司合规部合规管理室主任,深入了解不同企业内部职能设置、业务运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在企业的制度制订完善、诉讼、法律风险管理和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有深刻体会和独到见解,拥有丰富的企业法律工作经验。韦用文律师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目前在深圳第二大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执业,熟练掌握各类诉讼、仲裁程序,具备独立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上百件,胜诉率高,擅长处理金融保险、经济、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业务。韦用文律师曾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深圳卫视、全景网等媒体采访,对金融、经济、交通肇事等不同时事热点发表法律专业意见。韦用文律师还在梳理自己的工作经验基础上撰写了《漫谈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公司公章管理的法律风险分析》等十多篇法学专业文章,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水平。        

公司申请开业登记条件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个人从事商业经营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开业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方能从事商业经营。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不仅需要具有从事商业经营的合法资格,还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可的条件,这样才能通过审查,批准登记,允许开业。

     根据国家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个体经商户申请从业登记的项目及其必备的条件,也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字号名称。这是指个体经商户经营的商店全称。商店的字号和名称可以是_ 致的,也可以是不一致的。如上海时装经销店,这种商店的字号和名称就是一致的。另如上海新潮流时装经销店其商店的字号与名称就不是一致的,新潮流是商店的字号,时装经销店是商店的名称,商店的字号和名称对商品的销售有很大的影响,个体经商户在给自己的商店起字号和名称时,应注意做到响亮、新颖、别致、易i记富有特色,便于引起消费者注意和记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个体经商户经营的商店必须有字号和名称,并且同一县区城镇的商店字号和名称不能混同,申请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经商户,如果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实行流动经营和摆摊经营,可以不用进行商店的字号名称这一项目的登记填报。但有商店的个体经商户,就必须有商店的字号和名称。

     2 .经营者姓名。这是指提出申请从事商业经营的人的姓名。按照有关规定,个体经商户无论由几个人负责经营,只能由一个人提出申请,在填报登记申请时也只能有一个申请人。个体经商户实行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实行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实行个人合伙经营的,以合伙者共同推举的经营负责人为申请人。无论谁作为申请人,一定要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必须具有经营能力另一个必须是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从事个体商业经营的人员,特别是实行家庭经营的,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应由其家庭成

员或合伙人员中推举一个符合条件者作为开业登记的申请人。

     3 .经营者住所。也就是申请人住所。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也可视为住所。申请人在填报从业登记时,一般应填写户籍所在地的家庭住址。由于根据有关规定,个体经商户只能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从业申请登记。因此,填报家庭住址的户籍所在地,应于申请从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所在地一致。假如不一致的话,就很难通过从业登记。

     4 .组成形式。是指个体经商户的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形式。按规定个体经商户提出从业申请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其组成形式进行审查。所以,在提出从业申请登记时,必须确定好组成形式。目前,我国个体经商户的经营组织形式主要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雇佣人员(即聘请帮手经营X合伙经营等四种形式。另外,个体经商户的经营活动形式主要

可划分为固定经营、相对固定经营和流动经营三种类型。个体经商户可根据自己的经营力量、经济实力、经营场所等具体情况作出适当的选择,然后在进行申请登记时如实加以填报。

     5 .从业人数。是指个体经商户从事商业经营的全部人员。如果是个人经营的,那么从业人数就是经营者自己一人。如果是家庭经营、合伙经营或聘请帮手经营的,从业人数就是指参与经营的全部人员。在实际登记中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第_,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个体经商户从业人员的数量有一定的额度限制。个体经商户在登记从业人数时,不能

超过规定限制的数量。第二,实行家庭经营的个体经商户,其家庭成员如果没有独立生活、个人财产没有与家庭财产分割的,不应算在帮手的范畴内如果是独立生活的,而且本人财产与家庭财产已经分割,如农村的,已经分家城市的,已经单独成立家庭,则应算在帮手的范畴内。是算家庭成员还是算帮手,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出现经营负债时,家庭成员有偿还债务的义

务,而帮手则没有这种义务。所以,在登记从业人员时,家庭成员的从业类别及人数应如实填写。

     6 .经营范围。对个体经商户来讲,主要是指经营的商品有哪些种类,以及主营什么商品和兼营什么商品。个体经商户在进行从业申请登记时,必须事先选定好经营范围,而且选定经营商品的种类,必须是国家政策允许个体经商户经营的范围。国家对个体经商户从事商品收购、批发、零售、贩运、储存的经营种类都有具体的政策限制。所以, 申请填报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主营范围和兼营范围,其经营商品的种类,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不予准许登记。

     7 .经营方式。就个体经商户而言,经营方式主要包括四种:( 1 )零售。即指个体经商户从商品生产厂家或批发商手中购进商品,然后以零售价格,直接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2 )批发。这种经营方式是指大宗的、批量的出售商品,在数量上有批发起点的限制,在价格上有低于市场零售价格的固定价格,一般是售给零售商,而不是消费者。(3 )批零兼经商户为其它商品生产经营企业代销商品或代为收购商品的一种经营方式。

     8 .资金数额。即指从事商品经营的自有资金,也是开业登记注明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按有关规定,个体经商户进行从业申请登记,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而自有资金的数额须与经营的规模相一致。

     9 .经营场所。这是指个体经商户开设的商店或商摊所在的地址;如果实行流动经营而没有固定商店或商摊的,经营场所则指在本辖区内流动经营的地域范围。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没有经营场所的一般不予核准登记。所以,个体经商户在申请从业登记时,必须选定并填报经营场所的地址或流动经营的地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