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审批(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工程师1人。
4、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3人以上。
申报材料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成立文件、章程、简介;
2、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有关证明(任职文件或聘书)及三证;
3、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技术人员名册及“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4、企业项目经理名册及“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培训合格证、项目经理资质证);
5、企业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名册及“二证”复印件(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
6、企业员工名册及员工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及劳动部门的社保证明;
7、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净值和流动资金等的验资报告及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近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8、企业主要设备情况(账册、发票等复印件);
9、企业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决算单、验收报告、质检报告、图纸及照片等);
10、企业现有资质证书复印件;
11、其他证明材料等(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