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整治超标电动车岂能让孩子与家长“连坐”
不要遇到什么事儿都和孩子“捆绑”。唯有如此,校园才能专心培养学生,学生才能安心学习。从根本上讲,也更有利于超标电动车的彻底整治。
山东菏泽“家长用超标电动车,校园或扣孩子道德分”一事有了新进展:菏泽市教育局10月7日深夜发布了关于抵制乘坐超标电动车的情况说明,强调不得将家长使用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与学生、班级的评价挂钩,不得有任何带有惩罚性的措施。
城市依法依规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坚持一把尺子量长短,做到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值得称道。但对一些骑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登记信息后通过校园让孩子与家长“连坐”,如此“捆绑”不合情也不合法。
将对家长的处罚与孩子捆绑在一起,与法律法规也相违背。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只对骑超标电动车的当事人实施惩罚,而不能“连带”亲属,甚至搭顺风车的人也不应是主要处罚对象。目前,类似的举措还未听说,以后恐怕也不会出现。从法律规定上讲,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由于超过十八周岁,违反法律法规,在没有强迫、教唆等“外力作用”的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诚然,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需要健全相关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比如:斩断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利益链条。但政策实施不可无限扩大,把八竿子打不着的教育部门纳入其中,甚至把孩子作为“尚方宝剑”,让孩子充当整治超标电动车的“排头兵”。职责法定,教育部门职责非常明确,校园更是如此。所以,不要遇到什么事儿都和孩子“捆绑”。唯有如此,校园才能专心培养学生,学生才能安心学习。从根本上讲,也更有利于超标电动车的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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