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湖北金账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襄阳会计培训,襄阳加盟会计培训,襄阳会计培训学校,襄阳会计培训班,襄阳学财务会计,襄阳会计初级培训,

联系资料

湖北金账本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襄樊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399*******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李会计
移动电话:
1399*******
电子邮箱:
暂无

襄阳会计培训学校讲诉出口退税中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处理

发布于 2017年10月18日

[摘要]襄阳会计实操培训,襄阳会计培训班,襄阳会计培训学校讲诉出口退税中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处理

,,讲诉出口退税中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处理

按照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为出口产品所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退回。但在实际操作中,进项税额只是部分退回,未退回的部分不能再抵扣,这时就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案例描述】
甲企业10月份购进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合计11 700元。该批商品全部外销,售价16 000元。经计算,当期免抵税额900元,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假设为8 500元,其余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银行存款  11 700
借:银行存款  1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000
  贷:库存商品  1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0
【案例分析】
从上例可以看出,企业为出口产品所购货物的进项税额由于未全部退回,则未退回的部分视为企业购进货物的销售成本。企业购入一批外销商品价税合计11 700元;该商品出口,国家退税900元,其余800元未退回。从总体上来看,企业购进货物的全部代价是11 700元,实际代价为10 800元。由于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 000元直接作为存货处理,在货物出口后,已经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未退回的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要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其结果是,主营业务成本共计为10 800元,反映购进商品的实际成本。
与“进项税额转出”对应的科目涉及“主营业务成本”“待处理财产损益”(结转净损失时通常转入“营业外支出”)等,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还有将“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虽然并未影响当期的应税所得,但随着在建工程的完工、折旧的计提,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处置,相应的增值税将在以后的期限内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
因此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需要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关注,以正确计算企业损益,同时降低企业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