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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浅谈员工离职后查出得了职业病企业要不要赔偿

发布于 2017年06月27日

[摘要]宿迁律师浅谈员工离职后查出得了职业病企业要不要赔偿

宿迁律师浅谈员工离职后查出得了职业病企业要不要赔偿


案例演示
甲3年前在一家化工企业工作,半年前辞职创业。不久前他感到身体不适,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因吸入有害气体,导致肺部感染。经鉴定属职业病。黄祥随即找工厂要求赔偿,工厂以甲已离职为由拒绝。

普法时间
职工得了职业病,这笔钱肯定由企业支付。企业不能以职工没有参加社保为借口,逃避应负责任。首先明确,用人单位是职业病的责任主体。用人单位使用了劳动者,就要支付工资,同样的道理,职工得了职业病,不管是否已离开,谁用工谁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为职业病,除非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否则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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