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辽宁成功金盟许律师沈阳离婚律师费,沈阳刑事律师事务所,沈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联系资料

辽宁成功金盟许律师
所在地区:
辽宁省 沈阳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500*******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暂无
移动电话:
1500*******
电子邮箱:
暂无

沈阳离婚律师介绍离婚的法律常识

发布于 2017年05月12日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沈阳离婚律师哪家好?请电话咨询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许翾律师法律咨询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