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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资格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案找昌平律师

发布于 2016年11月02日

[摘要]当事人资格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案找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昌平律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登记。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当事人资格引发的
当事人资格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案找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昌平律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登记。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一方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有效。
当。《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房屋,应当经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 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