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民事律师代理
是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王海洋创办,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聘请了多名精英律师,成立了精英律师团队,力求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优质法律服务。
案情简介:
被告张某因工程需要,于2011年2月21日和原告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木材、模板等货物。双方在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3日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87645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故诉至法院。
庭审情况:
原告诉称,要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付所欠货款87645元,并承担违约金26293元。
被告张某未作答辩,亦未向法院提供证据。
法院认为:被告因承包工程从原告处购买材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工程材料,有被告签名认可的收货单及被告出具的条据为凭,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货款,借故拖欠显然违约。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对违约金的约定数额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所欠货款并按逾期付款总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庭审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欠款87645元;被告张某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26293元。
案件受理费2579元,减半收取1290元,由被告张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