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玉石雕刻“玉星奖”评展活动通知
本届“玉星奖”评比活动由岫岩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流程:
1、5月25日~8月31日,向全国征集作品接收报名资料;
2、9月中旬,报名作品初评,并向报名者发送活动通知书;
3、9月23日,入围作品送达岫岩县玉雕会展中心;
4、9月24日,入围作品终评;
5、9月25日~10月7日,参评作品展出;(岫岩县玉雕会展中心)
6、出版《“玉星奖”获奖作品集》。
二、作品要求:
1、近年来创作的作品;
2、作品的材质包括白玉、黄玉、墨玉、青玉、碧玉、翡翠、玛瑙、岫玉、独山玉、松石、青金、琥珀、珊瑚、煤晶、水晶及各类宝石、寿山石、青田石、巴林石、昌化石等所有已知玉种;
3、参评作品产权归属无争议,作品创作署名权无争议;
4、参评作品涉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在材质、体量、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当代玉雕、石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5、同意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展出、拍照、出版、宣传并享有著作权。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第七届“玉星奖”参评作品报名表》1份;
2、作品文字说明1份,包括作品名称、文化内涵、工艺特点等内容,不少于100字;(文字介绍为必报材料)
3、每件作品2M以上清晰完整的电子照片至少1张。背景尽量干净,能突出作品主体。作品照片必须以单件图像格式的文件(如JPG、TIF、PSD等格式)发送,不得将图片插入报名表或文字文件中。
4、报名资料请放在一个以“报名人姓名+玉星奖”为文件名的文件夹中发到报名电子邮箱***@***中,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人姓名+玉星奖”。(参见下图)
本届评选活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图书出版后向送展人赠送作品集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