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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律师揭示借条与欠条区别

发布于 2016年07月22日

[摘要]洛阳律师揭示借条与欠条区别,洛阳律师在线咨询揭示在生活当中很多朋友对于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应有的认识,洛阳法律咨询案例有很多当事人就是由于致使在出具条据的时候,误将借条写成了欠条,或者是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状况
     揭示借条与欠条区别,揭示在生活当中很多朋友对于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应有的认识,有很多当事人就是由于致使在出具条据的时候,误将借条写成了欠条,或者是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状况。因此就需要借款人或者是欠款人在打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在借条上面还需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以及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
    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之后,对于欠条持有人来说就需要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对于欠条持有人需要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倘若没有约定欠条还款期限的,则需要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开始计算约定还款期限。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与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这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是可以达到二十年。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来说,此时双方以经济往来作为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