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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赔偿律师对机动车未办年检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能否免除问题的解析​

发布于 2016年06月20日

[摘要]昌平律师保险人以免责条款进行抗辩时,人民法院除应首先依照保险法的规定,审查保险人是否依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再具体分析该免责条款的类型为原因免责条款或损失免责条款。在案件所涉条款为原因免责条款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找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近因。保险人以原因免责条款抗辩免除赔偿责任,但造成损失的近因不是该条款所述原因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应免除。
昌平赔偿律师对机动车未办年检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能否免除问题的解析
保险人以免责条款进行抗辩时,人民法院除应首先依照保险法的规定,审查保险人是否依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再具体分析该免责条款的类型为原因免责条款或损失免责条款。在案件所涉条款为原因免责条款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找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近因。保险人以原因免责条款抗辩免除赔偿责任,但造成损失的近因不是该条款所述原因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应免除。对机动车未办年检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能否免除问题,具体来说可以分三种情况来说:
1、发生交通事故主因是车辆安全性能不合格,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免责条款尽到了详细接受和说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拒赔。
2、车辆性能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即车辆未年检与交通事故没有不存在因果关系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应免除。

3、事故发生确因车辆安全性能不合格引起,但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应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