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售后服务是指“服务方与消费者之间在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咨询、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等过程中的接触活动及由此所产生的结果。”目前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售后服务遵循谁经销、谁安装、谁服务的原则,由于各企业、经销商的服务能力和意识参差不齐,售后服务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时有发生。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涉及到玻璃、保温、暖通、强弱电、自动控制、管阀、压力容器、耐候性等多领域,工作环境又比较复杂,故障率较家用电器产品的要大,消费者对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售后服务的要求也高于家用电器的产品,因此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提出制订本标准进行指导和约束,本标准由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8)归口,先后进行了3次专家会议,目前已完成预评审并报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储水箱容积不大于0.6 m3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2 售后服务方
服务方的设立方式有四种:
·生产方设立服务方;
·生产方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设立服务方
·销售方设立服务方;
·销售方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设立服务方。
因经营模式和服务方设立方式的不同,生产方可同时为销售方及服务方,销售方也可同时为服务方。
产品销售档案、售后服务档案是售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标准中对销售方、服务方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的要求,此外:
·销售方要建立与产品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售后服务网点,应有适应售后服务要求的资源、手段和条件,以保证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服务人员的人数配备应保证服务质量的需要,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性的服务。
·服务方应具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服务场所、配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满足售后服务活动的服务人员。
3 安装、验收
3.1 安装方案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考虑使用、安装、检修的便利性,全面保证系统使用的安全、可靠性。安装设计方案征得消费者同意,方可进行后续安装。
3.2 安装及验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安装前的查验,安装后的调试、验收、交付提出要求。